目前
我国已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
预测2035年左右
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老年患者的照护问题
日益成为老百姓的关切
还在为“一人住院,全家受累”发愁?
广东试点免陪照护服务方案来了
📣📣📣
4月14日,广东卫健委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

免陪照护服务从“无陪护病房”服务发展而来。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由护士和医疗护理员承担生活照顾服务,无需由家属等进行院内陪护。
医疗护理员
将纳入医院统一管理
👇
根据方案,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将遴选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医疗机构试点病区要按照国家和省的床护比比例要求,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逐步增加护士配备。
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护理员由试点医疗机构采用自聘或劳务派遣或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进驻的方式配备,在病区内形成相对固定的专业照护小组,人员数量应以满足患者住院期间生活照护服务需求为标准。
与传统护工模式不同的是,免陪照护试点的医疗护理员需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医疗护理员应逐步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和《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接受培训,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方案》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
各地结合实际,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医疗机构开展试点。试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在按标准配齐配足试点病区护士和医疗护理员的前提下启动试点工作,探索免陪照护服务病区内护士和医疗护理员合理配备比例。目前,产科、儿科等病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那么
试点病区的住院患者
都必须选择免陪照护服务吗?
👇
《方案》明确
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坚持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原则
试点病区应预留出病房或床位
用于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
近期,《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挂网发布。《通知》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最高限价。
◆ “免陪照护服务”主项目指一对三服务,即服务提供者同时为三位患者提供服务,设定价格为每位患者收费标准140元/日;如服务提供者同时为两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40元/日,即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180元;如服务提供者只为一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140元/日,即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280元。
◆ 如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可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再加收20%。个性化服务加收指向患者及家庭提供非本地常用的外语、少数民族语音等服务或其他满足患者及家庭个性化需求、改善就医体验的增值服务,由医院自主定价。
根据方案,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由第三方陪护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价格标准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码标价,由患者或其家属与陪护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并自费承担相关服务费用,费用由陪护服务机构收取。
一图读懂,了解方案更多详情
↓可滑动查看下图↓



来源:羊城晚报 广东新闻联播 广东卫生在线 信息时报
编辑:黄敏茹 张如燕
审核:廖真怡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