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们看过来啦~
11月28日
16届86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了
“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有关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计划发放1亿元“食在广州”政府消费券
释放本地消费需求
吸引国内外游客来穗
激发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活力
分三轮、多周次滚动发放
覆盖元旦等重要消费节点
此次消费券发放
进一步扩大了活动覆盖对象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
位置信息定位在
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
此次活动周期也有所拉长
拟于近期至2025年上半年开展
覆盖精品消费月、元旦、春季广交会等
重要消费节点
分三轮、多周次进行滚动发放
首轮消费券将于近期发放
届时消费者可登录活动平台
领取消费券资格参与活动
消费券券面额度划分三档
分别是
满200减50元
满500减100元
满1000减200元
广州为提高消费体验、增加消费场景,将遴选多家平台参与活动,并与银联广东、微信、支付宝、抖音、美团等密切沟通,进一步提高活动的覆盖面。
根据《实施方案》,通过信用核查且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的餐饮企业,以及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企业均可报名。
《实施方案》鼓励企业进行全渠道营销宣传和推出让利优惠方案。通过优惠叠加,消费者在企业折扣基础上再享受政府消费券立减优惠,充分让利,形成便民惠民效应。
你来吃,广州帮埋单!
“食在广州”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