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某将印有“转移财产终失算,执行联动显神威”字样的锦旗送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执行局经办法官手上,感谢他们剥丝抽茧,帮其追回了一笔长达七年的债务。
梁某为白云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送锦旗。
借款不还起纠纷,名下房产难转换
时间回溯到2016年,彼时骆某向梁某借款10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骆某逾期未还,梁某追讨无果诉至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骆某仍未偿还,申请人梁某向白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办案法官调查,骆某名下仅有一处从父母处分得的宅基地,当时分家析产时,虽有当地村委会见证的具结书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但因土地性质原因,该处宅基地不宜作为抵债资产处置,故法院当年裁定终结执行。
涉案房屋被拆,补偿款落入其弟口袋
时隔七年,今年上半年,梁某又向法院申请恢复对骆某的执行,他解释道:“去年机场扩建,骆某名下的宅基地被征收拆迁了,他应该能获得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
随后,经办法官前往拆迁办、村委调查取证,查实正如梁某所说,骆某名下宅基地被征用,并理应得到一笔补偿款。只不过,该笔拆迁款是骆某的弟弟出面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280万余元的补偿安置费也指定由其弟弟名下银行账户领取。
骆某经过公证、分家析产得到的房子怎么拆迁时却变成了弟弟的房子?经办法官追根溯源,发现端倪。原来,骆家在拆迁前向拆迁办出具了一份具结书,载明临近拆迁时,骆某父母将原本经公证赠予骆某的房产转赠骆某弟弟。然而,该具结书并未经公证。
办案法官存疑:早年骆家分家析产时,骆某及其弟弟各得一处房产。如今面临拆迁,骆某分得的房产却转增其弟,而不执行当年的生效判决,骆家这种行为是否企图逃避执行?
转移财产?法院“先礼后兵”
经法院调查,骆家此番操作的背后没有“迫不得已”。加之骆某多次被传唤,拒不到庭,法院综合调查结果,认定骆某企图逃避执行意图明显。法院遂决定依法对其实施预处罚措施,即将预处罚通知书张贴至其房屋大门、村公告栏等处,告知其限期不履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同时,为避免骆家再次转移拆迁款,办案法官裁定,依法将全部拆迁补偿款予以冻结,而实际可供冻结资金仅剩16余万元,其余款项已均被领取。
由于骆某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法院决定将其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自公安机关介入后,骆家开始慌了,这才主动联系白云区法院,希望与梁某协商和解事宜。
最终,在法院及公安机关的组织协调下,双方以偿还130万元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由骆某的父母严格按照和解协议代为履行,且只要任意一期逾期未履行,则和解协议无效,按原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骆某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一个月后,梁某向法院确认,已收到全部和解款项,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
经办法官表示,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将可能构成拒执罪,不仅无法逃脱裁判义务的履行,还要担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预处罚措施,是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刑前的一种善意提醒,是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既达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有利于案件善意、高效、快速执行完毕。日前,梁某将一面锦旗送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执行局经办法官手上,以示感谢。
据介绍,近年来,白云法院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破解案件执行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网络查控、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手段,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用足、用活、用尽各类强制措施,打好“预处罚+司法拘留+移送拒执+信用修复”组合拳,全力助推社会诚信建设,高效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 | 王照宇
图 | 通讯员供图
通讯员 | 洪勇 杨容
编辑 | 田秘 陈会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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