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近期,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查处了全省首例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案件,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万元,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行为。
据介绍,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称广州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广告审查批准,遂于今年8月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0年6月起委托广州市南沙区某保健食品厂生产保健食品,但该保健食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2年10月注销。2022年12月,当事人在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的情况下,擅自篡改该证的有效期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文7宗。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万元,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行为。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发布保健食品广告需依法宣传、规范表达,明示产品的功效和适用范围,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同时,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更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执法人员查看在售保健食品相关商品信息。
【温馨提示】
如何识别正规保健食品广告?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提醒,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要正确识别保健食品广告,不受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误导,要牢记以下几点:
一看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需审查备案,广告内容中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
二看标志。保健食品应当在外包装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三看内容。可到广告审查机关网站查询广告内容真伪。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点击菜单“服务”——“我要查”——“保健食品广告查询”——选择相应省份进行查询。
文 | 全碧芳
图 | 通讯员供图
通讯员 | 吴静哲 刘蔚
编辑 | 黎燕逢 方欢欣
审核 | 罗盛光 戴日模
签发 | 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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